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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0日 [转]我要嫁给城管我要嫁给城管
我老爸老妈是摆地摊的,因为经常和城管打交道,心目中很崇拜城管,经常对我说:“好好读书,将来上大学做一个城管!” 我叫丽丽,今年24岁,身高178CM,体重68公斤,职业是律师,在两年的职业涯中我为好多街头小贩打了不少的官司,发现他们心目中最可爱的人竟是城管,我老爸老妈是摆地摊的,因为经常和城管打交道,心目中很崇拜城管,经常对我说:“好好读书,将来上大学做一个城管!”。虽然我也好把书读好了,还选择了法律这一个专业,但由于城管不要懂法的人,所以我没有做成城管,老人家为这事叹了好几天的气。后来到参加工作,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,我爸妈又提出要我找个城管做老公,让他们也威风一下,我想了想发现我嫁一个城秋管至少有十大好处: 1. 可让我老爸老妈出口气,象训儿子一样训几回城管。(女婿也是儿子嘛) 2. 我检查出来了不能生小孩,这样城管就没有了后代,这也是我老爸愿意看到的。 3. 我可以到老公辖区内的餐馆吃免费的午餐 4. 我可以叫我老公把中山路路边卖瓜老太太的西瓜砸烂,她凭什么每天我路过时多看我两眼。 5. 另外叫我老公把小区门口的早餐摊给端掉,虽然来时吃早点方便,但那老头经常在我买茶叶蛋时盯着我胸口寻找走光的机会,我要让他知道好色的下场。 6. 嫁给城管后我要把我的工资来补贴家用,把收来的红包捐给灾区的失学儿童,这样为城管积点阴德免得来世遭报应。(上次他们把灾区捐款的摊子也砸烂了) 7. 嫁给城管逢年过节我就不用买礼品送城管了,因为有人送到我家了,只要转送出去就行了,不要花钱了。 8. 嫁给城管可以用最先进时尚的商品,他们要推广就得过我老公这一关。 9. 可以让我老爸也在地摊边狐假虎威一回,免得那些人吆来叫去的。 10. 做城管的老婆威风,因为老公白道黑道都能混。 今天看CCTV的《昭君出塞》,发现古时和亲这个办法不错,打不过就结亲家,现在候马市的交警和刑警打起来了,如果把我两个妹妹一个嫁给交警一个嫁给刑警那不就没事了,就是有矛盾叫我老爸出来协调一下,也不至于拿枪来打,把老百姓给吓着了。 看了这个故事不由得想起了我的一个小损友,2002年没带政件被送到七里渠筛了4天沙子回来以后发下毒誓,将来娶了老婆生了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取名叫警察,那样他以后就不但可以想打警察就打“警察”,还可以天天操“警察”他妈! 【转】天下无贼之N个大结局天下无贼之N个大结局
警匪正剧版 刘若英生下孩子后郁郁而终。十年后的一个雨天,刘德华刘若英合葬的坟头早已被蒿草掩盖。凄风苦雨中伫立着傻根,他一身黑色西装,黑色的礼帽压得很低,墨镜后面是紧锁的眉头和冷峻的双眼 。站在他身边的是九岁的小刘德华。 两人中规中矩向坟墓三鞠躬,傻根喃喃道:“华哥,英嫂,你们放心,我一定会把孩子照顾好!”
“他们都说妈咪和爹地是贼!”小刘德华忽然问,“是真的吗?”
“记着,孩子!”傻根伏身抱紧小刘德华,“相信安扣,你的父母都是好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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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龙版
站台,孤灯,寒风……傻根的身影被惨淡的灯光拉长。
终于回到阔别多年的河北老家。傻根长出一口气,口腔喷出一股雾气仿佛要和这个冬夜一起凝固。
冷笑。嘴角冷起一丝冷笑。
是的,冷笑,冷冷的笑,一丝属于傻根自己的冷笑。
什么葛优!什么刘德华!什么刘若英!什么李冰冰!什么尤勇……统统是蠢蛋。“一帮笨贼,乌合之众。”
傻根简直有些佩服自己了。他只不过略施雕虫小技,便在一趟列车上把江湖上能与自己抗衡的对于全部搞掂。
“我才是真正的、惟一的贼王。”傻根这样念叨着,把手伸进旅行包,旋即拿了出来。
八枚鸡蛋,剥了皮的八枚鸡蛋,鸡蛋皮雪花般在风中飘落……
被五根手指牢牢夹起,一切都那么轻而易举。
借刀杀贼!江湖险恶,本来就是胜者独亨的天下!
大鳄无形,假面伪装,本来就是高手必杀的绝技!
站台,孤灯,傻根的身影被拉得更长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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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夜凶铃版
五个月后,某饭店。
刘若英大口秘着烙饼卷烤鸭,反扒队长痴痴地看着她的吃相。
突然,刘若英抬起头,长发掩盖了她的面颊,一只眼睛从发丛中透出阴森的兰光,粘着甜面酱的嘴唇蠕动着,语速极慢地征求反扒队长的意见:“已经6个月身孕了,我想去医院做下B超,你能开车送我一趟吗?”
“没问题!”反扒队长答应得很爽快……
医院B超室,昏黄的灯光让人透不过气来 。
刘若英双眼轻合躺在床上,隆起的肚皮弧线不时蠕动。
戴着大口罩的瘦弱中年大夫用柴鸡爪一样的手拿着探头,在刘若英抹了油脂的肚皮上例行公事,荧屏上出现胎儿模糊而安详的影像。
大夫凸起的双眼认真盯着屏幕好一阵,缓缓扭头对身后的反扒队长说:“恭喜你,快做爸爸了,胎儿非常健康 。”
“谢谢!”反扒队长懒得解释,轻轻冲大夫点点头 。
谁也没注意到,此时刘若英的双眼突然睁开……
B超机屏幕上,胎儿猛地睁开一只白森森的眼,冷冷地坏笑两下,食指和中指迅速并拢,猛然做了一个夹钱包的动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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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间道版
河北某地火车站,傻根面色凝重地下了车。一位表情诡秘的乘警悄悄接近他,在他耳边轻声道:“老大说你还没有暴露,下一步要设法接近反扒大队,今后用这个号码联络。”说完,那位乘警很隐蔽地塞给傻根一部手机,旋即消失在茫茫客流里。
傻根呆呆望着乘警远去的背影被人流吞没,握在手中的手机格外沉重起来……
五个月后,某饭店。
刘若英大口吃着烙饼卷烤鸭,反扒队长凝视着她的吃相,自我解嘲打破僵局道:“这几年你辛苦了……”
“我不要听这些废话!”刘若英情绪激动地扔下剩下的烙饼,混和着泪水的眼珠似乎要从眼眶中蹦出来,口腔似乎仍在咀嚼尚未消磨掉的烤鸭,她大声吼着:“我说我不是贼!我是警察!我是卧底!这世界有人相信吗?你相信吗?”
反扒队长不敢直面迎接她含泪的目光,他低下头,耐心拍拍刘若英紧握的拳头,蹦紧了嘴唇。
良久,反扒队长点点头:“我相信,做为警察,你非常优秀!非常称职!”
刘若英嘴角抽搐起来,她的双眼投向下雨的窗外,眼泪终没有落下来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周星驰无厘头版
五个月后,某饭店。
刘若英大口吃着烙饼卷烤鸭,时哭时笑地对傻根说:“你有没有搞错哇?华仔说今生今世都不会离开我的……”
“你还是节哀顺便吧!其实没有他更好!”傻根痴痴望着埋头吃饼的刘若英的上衣领口开叉处,口水不自觉地溢出,他又擦了一把鼻血,耸耸肩道:“好在我这人不信邪,给华仔擦屁股的事我很乐意做,凭我的手艺,养活你白白胖胖,小开斯啦。”
“凭你?”刘若英白了傻根一眼,掏出一面化妆镜递过去,“麻烦你照照镜子,华仔擦鼻子的样子都比你帅三十多倍呢!”
“这是本店免费奉送的精美小菜!”不知何时一位服务生已站到餐桌前。送上来的菜肴极为别致,碟子上搭了一块红布,刘若英掀开红布不由惊叫起来,碟子中央赫然正是傻根送她的那个有避邪功能的佛教饰品。
抬头再看看服务生,哇!竟是失踪了五个月的贼公刘德华。
刘德华咧开大嘴摇头晃脑一阵得意狂笑:“啊哈哈哈哈,是不是很开心?”
“鬼呀!”刘若英尖叫着跳到一旁。
傻根腾地站了起来,上上下下打量着刘德华,慌忙一阵作辑:“你……你是怎么活过来的,你要是华仔的阴魂,求你放过我们啊!”
“阴你个头,魂你个头啊!”刘德华拍拍傻根的脑袋,“不过凭你的智商,我很难一下子跟你解释清楚。”言毕,刘德华夸张地把耳朵贴近刘若英隆起的肚皮,关切地问:“肥婆,如果我没记错,肚里的孩子应该7个月大了吧?”
“对不起哇,华哥!”刘若英哭丧着脸抱歉,“其实是4个月大!”
刘德华倒吸一口凉气,来回打量着刘若英和傻根:“你们……你们……”
“华哥,对不起啊,我们真的以为你让葛优扁死了!”刘若英与傻根齐声道歉。
“没事!没事!”刘德华努力镇定一下情绪,眨巴着眼睛拍拍傻根的肩膀,“好兄弟,就算哥哥我做个顺水人情,不过,我真的很生气,你就给个十万八万让我消消气得了。”
“哇靠!你不如去抢好了!”刘若英慌忙护着傻根。
“I服了You!”刘德华指指扯高气昂的刘若英,又指指满脸愧疚的傻根,情绪又一次激动起来,牙咬十指,旋即放开双气眼含热泪仰天长啸:“苍天呐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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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梅森版
五个月后,某饭店。
“两位也来了,很好!”葛优轻蔑而文雅地向刘若英、反扒队长打招呼,“我有事先走一步,就不打扰二位细谈了。”随后葛优冲服务生打个响指:“这两位的算我账上。”……
刘若英仇视着葛优出门,大口吃着烙饼着烤鸭,泪水在眼眶中打转。
反扒队长拍拍她的肩膀,语气坚定地说:“小刘,越是这个时候,越是要相信组织。”
“你让我怎么相信?!”刘若英强忍热泪,拍着桌子大声道“象葛优这种败类,才关了几天就放出来了,你看看他那嚣张劲!
“刘若英同志!”反扒队长加重了语气,“实事求是地讲,我承认我们的反扒队伍不是铁板一块,但你做为老同志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,反扒斗争事关安定团结大局,现在的形势非常复杂,任务也非常艰巨,除了技术上的不足,还有体制上的局限,这就需要我们的斗争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,有时这种代价是十分沉重的,甚至包括我们的鲜血和生命。”
刘若英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。
10月11日 【转】树上的那只鸟
10月9日 愿望在年末的时候,很多人都喜欢设定一些愿望,期望来年能实现,而我终于找到一个:
这台6*17的宽幅相机拥有一亿六千万像素的分辨率,没错,你没看错,是一亿六千万像素。 价格倒不是那么离谱,32万,不包含镜头,不包含imac电脑,这家伙一张照片需要1G的空间,所以随身没有一台用来保存图片的iMAC你还真不敢见啥就按快门。 虽然价格不那么离谱,但我还得多掂量掂量,啥时候我才能实现我的愿望。。。。 偶然看到N多人对北京的评论,摘了几个北京评价
20年来,我住在这里,却不太拿这里当自己家,我甚至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。我寄居在这里,像所有的过客一样,我知道总有一天,我会离开这里,去一个可以坐在海边看夕阳的地方,住下,并死在那里。
北京就是这么一个地方,你把它当成一个必需的落脚点,仅此而已。 四年以前,北京对于我来说,是一个陌生的书本上的名字。 虽然小时候去过一次。可是早已忘记。 我只是觉得,我不会喜欢它。 大约,那时候,我的脸上是有着凛然之气的。 我以为自己什么都没有。所以不怕失去。 当我坐上北上的火车时,心里面却在想。 原来还有那么多值得惦记的东西。 我现在依然不知道。 对于北京城,是怎样的感情。 可是一个城市对于一个人的意义。 永远与电视报纸会议上的数据无关。 仅仅是一条街道,一家小店,甚至一道菜。 或许并不喜欢。可是那已经成为一种习惯。 习惯了长安街上的广玉兰。 习惯了玉渊潭里的樱花。 习惯了西单林立的店铺。 习惯了在小街一家家地逃衣服。 习惯了在什刹海穷晃悠。 习惯了在宜家买些不值钱的小玩意。 在颐和园的荷花深处划过船。 在圆明园吃过一个大煎饼。 在故宫里走过一条条的回廊。 北京的白天兵荒马乱。 能从二环堵到五环外。 司机总是脾气暴躁。 做生意的小贩吵吵嚷嚷。 一切都令人生厌。 可是我喜欢北京的清晨和北京的夜。 无比安静。 无比沧桑。 无比华美。 是这座古城所有的历史和故事。 所有的现在和将来。 四年对于一个城市来说。 只是轻飘飘地过去了。 可是对于我来说。 遇见一些。 告别一些。 得到一些。 失去一些。 这座城市将永远封存我的这些记忆。 永远。 所以。再见了。紫禁城。 我是哭着告别你的。 或许。我真的永远也回不去了。 连续在这座城市里待一段时间就需要逃离一下,去一个没有什么人,有几棵树,没什么噪音,有点新鲜空气的地方。否则,就会积累太多的 “绝望感”。 “绝望感”听起来有些危言耸听,但也只有这个词合适。其实“绝望感”并不仅仅来自如买不起房,养不起车,找不到合适工作,看不起病,其实只是来自每次走在街上被人突然碰撞一下;每次雨后有点湿润空气时,走在你身前身后的人都在不停的抽烟;每次想买一本书被告知这是去年流行的,现在没有卖了;每次看到一座不难看也不太旧的楼被莫名其妙的拆了;每次看见一些“有钱人”或是“上等人”从车里扔出一颗烟头。。。其中最让人绝望的是:过马路。因为你知道你永远不可能在一个绿灯的时间过完这个马路。你不知道的是,究竟你会在马路的什么位置被夹在车流中。 朋友说小时候看科幻小说,人类末日的那种.每个城市必须被玻璃罩罩起来,密不透气.他想那该有多恐怖啊.现在才知道,那不是最恐怖的, "因为玻璃起码是透明的."我接上去说,他颔首. 第一次去北京,在飞机上我差点呕吐。
估计与骨折无关,反正我错过了六一节的表演。 北京市邮电疗养院,我坐在初夏的阳光和窗帘的缝隙里。 没有北京烤鸭,只有王府井西单以及我的小仓鼠。 第二次去北京是软卧包间火车。小仓鼠暂时离开,左手已经恢复。 我匆匆一逛故宫,从脚到头,所以最后才看见天安门。 在颐和园遇见一个很可爱的法国姑娘,若不是黑发便像极了Keren Ann。 我们微笑并且擦肩而过。 第三次去北京同样是软卧包间,因为过了12岁飞机票要付全额。 我看见天安门地上的口香糖,小孩子在角落里撕毁一元钱一张的小国旗,满地碎片宛如血迹。还有小女孩用它叠飞机。 一元钱一张,根本就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。 再逛故宫,心里不太喜欢。小孩子在充满深重历史感的建筑中玩着飞机大炮疯狂尖叫,我像是眼睛里揉入了沙子,浑身不舒服。 很少有城市像北京那样,给我双面感 走出北京站的时候,打量了一下这个城市 天空灰的很迷蒙,人潮车流在街上涌动 出租车居然有夏利,好一点的也不过是北京现代 想想苏州用帕萨特,似乎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了 不喜欢这个城市上空密布的电网,给人以很强的压迫感 拥挤的交通,似乎就能让人觉得压力的存在 去故宫的时候,好多殿都在装修 只能看见绿色的脚手架,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脚下的砖已是坑坑洼洼,还会长绿色的小草 那些鲜艳的彩绘早已暗淡,那些新近油漆的部分显得刺眼 忽然很喜欢这一种破旧萧瑟的感觉,是那样的落寞 听讲解的时候并不是很专心,在某一霎那觉得自己还会再来的 会么?不知道呢 汽车在北京的街道上行驶,第一次看到了Seven-Eleven 有些楼房显得很破旧,仔细一看却挂着国务院某某部门,外交部某某部门的牌子 这大约就是北京吧,有很强的包容感 很多人梦想起飞和幻灭的地方 赶傍晚的火车回家,在北京站的广场上驻足 落日,天桥,人群 北京留给我的最后一瞥 在上海的日子,断断续续也有两年了。当年来的时候,还觉得这是个好地方,见天的饭局,牌局,让我乐不思蜀。如果不是要回北京嫁人,很可能就一直待下去了。 可这次来上海,尽管有老公在身边,我却越来越落寞,越来越思念北京。 在上海是好,举目望去,有大片的草坪,干净的高楼,雕花的铁门,吃饭的时候有餐巾,有轻音乐,喝酒的时候有专业的DJ,讲英文的菲律宾waiter,可这样的日子好么?反正我是过够了,而且越来越厌烦了。 这种感觉在上个月回去的时候越发强烈了。到了家门口的小马路上,虽然没有梧桐树,没有婆娑的树影,但街口的水果摊,小卖店,卖灌饼的,一切一切都透着人间气息。晚上去大排档的饭局。坐在马路边儿上,喝着燕京啤,要了毛豆,小龙虾,和朋友开着他们能听懂的玩笑,对,就是这个味儿,上海没有,永远也不可能有。 如果你要问我喜欢北京什么?我要反问你,你喜欢你爱人什么?一切都是习惯,习惯了北京人的幽默,习惯了北京的气味儿,甚至连北京的沙尘暴,堵车,我统统都习惯了。就像鱼儿一样,在水里,即使是脏水,它也是舒畅的,一旦挪它上岸,哪怕外面空气再纯净,那也不是属于它的生活。 所以,你如果不喜欢北京,那是因为你不习惯,就像我不喜欢上海一样。一个城市再漂亮,没有你熟悉的味道,那注定只能是个过客。我在上海,总是觉得自己是旁观者,因为所有的一切,都没有跟我发生过什么联系。 说到这儿,其实我的上海朋友们都很可爱,可是他们只能冲淡我对北京的思念,而不能更多的给我提供适应的环境了。 我在北京吗?
不 我只在公司和出租房之间 日复一日 没有春夏秋冬 没有阳光阴雨 我只在两个房间里来回 北京是我的地狱 而我还要靠着它生计 北京是一个站台
有一天,我在一个地方下了车,一个很大很挤的地方,有着各色各样的人,不能说讨厌她,但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终点,于是等着下一趟车,离开... 10月8日 [转]兄弟与弟兄的另一种诠释 他在纸上写了两个字,“兄弟”。他指着“兄”字对哥哥说,这个字读兄,兄就是哥哥,又指着“弟”字,这个字读弟,弟弟就是我。“兄弟”的意思就是先有哥哥,才有弟弟,没有你,就没有我。
他出生的那年,计划生育抓得正严,村里有生二胎的人家,不是要躲到外地就是被罚款。只有他,是光明正大生下来的老二,并非家中有权有势,而是因为他的哥哥,先天性脑疾,俗话说,就是弱智。 母亲扬着手里一根小竹竿,对哥哥说,永远不许碰弟弟,记住没?因为担心他会伤害弟弟,父母更不许他进他们的房间,即使是吃饭,也让他单独在自己的小屋里吃。他经常偷偷蹲在父母的房门外向屋里望去,看到弟弟时,就笑得口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。 其实他很小的时候,也曾被深深疼爱过,只是当年龄相仿的孩子已经学会说话走路时,他却目光呆滞,讲不出一个字来。检查出是脑疾后,爷爷奶奶把怨气撒到母亲身上,母亲便把委屈强加给了他,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挨上一顿打。 有时,母亲在院子里抱着弟弟晒太阳。他小心翼翼地靠近,兴奋地想摸摸弟弟的脸蛋,母亲像逃避瘟疫一样抱着弟弟闪到一边,大声呵斥他,不许碰弟弟,你想把病传染给弟弟吗﹖ 一次,父母不在,他远远地看着姑姑怀里的弟弟,还是傻傻地笑,流着口水。姑姑心一酸,向他招手,说,来,摸摸弟弟的手。他却迅速地躲开,口齿不清,断断续续地说,不……不摸,传……传染…… 那天姑姑哭了。他伸手为姑姑擦眼泪,依旧在笑。 弟弟慢慢长大,已经牙牙学语,有几次,弟弟伸着胳膊,蹒跚着向他走过来,他兴奋得手舞足蹈,只是母亲总会慌忙跑过来,把弟弟抱开。 看着别的孩子手里拿着冰棒,他抿舔着唇,感到炎热而口渴。那些孩子说,你学狗在地上爬,就把冰棒给你。他学了,可他们并没有把冰棒给他,而是笑得前仰后合。 一向动作迟缓的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,像疯了一样劈手就抢,那些孩子都吓呆了。他拿着冰棒高高低低地向家跑去,一路上,冰棒不断融化,待他跑回家时,就只剩下可怜的一点了。弟弟正在院子里玩,他趁着母亲没注意,把冰棒举到弟弟面前,说,吃,吃,弟吃。 母亲只看着他拿着一根小木棍向弟弟比画,冲过来一把将他推开。他摔倒在地,仅剩的冰棒杆也掉在了地上,他痴痴地看了一会儿,哇的一声哭了。 弟弟学会叫人了,可是从没人教他叫哥。他多希望,他能像所有的哥哥一样,被弟弟叫一声哥。为此,每当弟弟在院子里玩时,他就会在三米外的地方,吃力地大声喊,哥,哥。他想让弟弟听到,让弟弟学会叫他哥。一天,他继续喊着哥,哥时,母亲嚷他,一边玩去。这时,弟弟突然抬起头看着他,竟然清晰地叫了一声哥。 他从来没有如此激动过,拍着巴掌跳起来,忽然跑过去,用力抱住弟弟,眼泪和口水一起流到弟弟身上。 他是自小被别人喊着“傻子他弟”长大的,他对这个称谓憎恶至极。所以他看着总是对着他傻笑的哥哥,心中充满厌恶。 一次他又因为“傻子他弟”这个称呼和别人厮打了起来,他被那个同学压在身下,忽然对方的身体轻飘飘地离开了他,是哥哥。 他从未见过哥哥使过这么大的力气,把那个男孩横空举起,摔在地上。男孩顿时在地上滚着喊疼。他害怕了,惹祸了,父亲一定会揍他的。那一刻他恨透了母亲,为什么生一个傻子给他当哥哥。他用力推了哥哥一把,气愤地吼,谁让你多管闲事,你这个傻子。哥哥被推得抵到树上,傻呆呆地看着他。 那天,父亲让他和哥哥并排跪在地上,竹竿无情地落下来时,哥哥趴在了他的身上。忍痛颤抖着说,打,打我。 没几天,城里的亲戚带来了没见过的糖果,母亲分给他八块,留给哥哥三块,这样的事情已不是第一次,他理所当然地接受。次日清晨,哥哥在窗外敲着玻璃对他傻笑,踮着脚把一只手伸过来,脏兮兮的掌心里是两块糖。他愣了愣,没有接。哥哥再次伸手时,已变成三块糖。是哥哥仅有的三块糖,他含糊地说,吃,弟吃。 不知为什么,这次他突然不想要,哥哥着急得跺着脚说不出话来,干脆把糖纸剥开,往他嘴里塞。 当他吃下糖时,他清晰地看到哥哥眼里,流出了泪水。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,父母乐得合不拢嘴,哥哥也高兴得又蹦又跳。其实哥哥并不明白什么是大学,但是他知道,弟弟给家里争了气,现在再也没有人叫他傻子,而是叫他“君旺他哥”。 他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,哥哥还是不肯进他的屋子,而是在窗外给他一个花布包,他打开,竟是几套新衣服。都是几年前姑姑给他们哥俩做的,或者是城里姨妈送的。 原来,这么多年,哥哥一直都没有穿过新衣服。可是,他以及父母,却从未注意过。此刻,他才发现,哥哥穿在身上的衣服磨破了边,裤子短得吊在腿上,滑稽得像个小丑。他鼻子微微发酸,这么多年,除了儿时的厌恶,和长大后的忽视外,他还给过哥哥什么呢﹖ 哥哥还是多年前傻笑的模样,只是眼里多了几分期待,他知道那期待是什么。尽管哥哥不知道他在不断地长高,不知道衣服的款式也旧得他无法穿出门。但他还是假装收下了衣服,高兴地在身上比量,问,哥,好看不﹖哥哥很用力地点头,笑的时候嘴巴咧得很大。 他在纸上写了两个字,“兄弟”。他指着“兄”字对哥哥说,这个字读兄,兄就是哥哥,又指着“弟”字,这个字读弟,弟弟就是我。 “兄弟”的意思就是先有哥哥,才有弟弟,没有你,就没有我。 那天,他反复地教,哥哥就是坚持读那两个字为“弟兄”,间断却很坚决地读,弟,兄。走出哥哥房门时,他哭了,哥哥那是在告诉他,哥哥心中,弟弟永远是第一位的,没有弟,就没有兄。 对一个农村孩子而言,大学生活显得分外精彩,他几乎忘记了还有个患脑疾的哥哥。 那次母亲在邮局给他打电话时,哥哥同去。母亲絮叨地说了很多后,末了,母亲说,跟你哥也说几句吧。哥哥接过电话后,许久许久没有声音,又是母亲接过来,说,挂了吧,你哥哭了,他在胸口比画着,意思是他想你。 他本想让母亲再把电话给哥哥,他想告诉哥哥,等他回去,教他写字,给他带只有城里才有的糖果和点心,可是,他张了张嘴,却应了句,那就挂了吧。因为他看到寝室同学好奇的目光,他不想让他们知道,他有一个傻哥哥。 暑假,他买了糖果和点心,路上,他塞了一块糖在嘴里,忽然想起儿时,哥哥强行塞进他嘴里的糖,喉头发紧,糖在嘴里,泛着微微的苦涩。 第一次,他回到家就找哥哥,满院子地喊,哥,哥,我回来了,看我给你带什么了。只是,他再也没找到那个只会对着他傻笑的哥哥,那个年近三十了还穿着吊腿裤子的哥哥。父亲老泪纵横,艰难地告诉他,一个月前,你哥下河去救溺水的孩子,他自己也不会游泳啊,把孩子推上来,他就没能上来……父亲蹲在地上失声痛哭着说,我们欠那孩子的太多了! 他一个人坐在河边,对哥哥的记忆时而清晰,时而模糊地闪现着。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,上边写着“兄弟”,那是他的字;下边是歪歪扭扭不容易辨认的两个字,只有他能看得出,是哥哥写的——弟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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